成都重污染天气预案征意见 包括三级预警及应急措施

31.10.2013  09:47

    10月30日下午,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试行)》,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成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孙勤怀在发布会现场表示,《预案征求意见稿》中,把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了三级、二级和一级预警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红色)预警为最高级别。

    据了解,三个等级的划分标准为:三级(黄色)预警指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在201-300和300-500交替出现,发布黄色污染预警信息。二级(橙色)预警指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在301-500范围,发布橙色污染预警信息。一级(红色)预警指未来连续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大于500,发布红色污染预警信息。

    《预案征求意见稿》规定,根据空气质量对应的预警级别,分级采取相应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主要措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健康防护提醒措施,如:提醒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等。二是建议性措施,如:建议佩戴口罩、企事业单位弹性工作制、工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等。三是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如: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对90余家重点企业临时减产限排、禁止露天烧烤、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等。

    据了解,本次《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范围包括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表达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17:00。(记者 蒋娜 戴璐岭)

   附: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全文(试行)

(据成都市环保局网)

    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表达意见建议。

    其中,信函请邮寄或面交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地址:成都市蜀锦路68号,邮编:610042。(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028-61885249。市民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提交意见建议。

    意见征求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5日17:00。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市辖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国控监测子站指数均值大于200)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强化预警,提前响应;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统一领导,社会参与。

    三、监测预警

    依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评价,根据地理、气象条件和污染排放分布状况对每日空气质量进行预测。

    (一)信息发布:当预测未来一定时间内空气质量指数(AQI)可能大于200时,按照相关流程,实时编制不同等级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www.cdemc.org),“天气通”、“彩虹天气”等手机应用软件,“成都发布”、“成都气象”、“成都环保”等政务微博以及电视、广播、报纸、道路交通信息显示屏等平台发布。

    (二)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三级预警(黄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范围或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和300~500交替出现,发布黄色污染预警信息。

    二级预警(橙色):未来连续72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500范围,发布橙色污染预警信息。

    一级预警(红色):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500,发布红色污染预警信息。

    1 2 3 下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