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重污染天气一级预警 学校应安排学生自学

22.10.2014  14:11

  《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下简称“预案”)日前公布,预案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轻到重分为三级预警、二级预警和一级预警3个等级,分别用黄色、橙色和红色予以标示,一级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预案要求实施三级预警(黄色)、二级预警(橙色)处置措施时,所耽误的体育课可采取调课方式保证课程计划落实。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待解除预警后另行安排时间补课。实施一级预警(红色)处置措施时,学校为学生及家长提供人性化关怀,为因各种原因到校的学生提供代管等帮助。有留校学生的学校,要安排组织好留校学生的日常活动,并加强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

  根据预案,三级预警由学校自行启动与解除,二级预警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启动与解除,一级预警由市教育局发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