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政协副主席刘礼祖严重违纪被免职

22.01.2016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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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礼祖(资料图)

  原标题:刘礼祖严重违纪被免去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职务

  1月22日下午,记者从江西省政协十一届十五次常委会议闭幕会上获悉,鉴于刘礼祖严重违纪,会议决定免去刘礼祖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并将在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书面通报。

   刘礼祖简历

  刘礼祖,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江西省宜丰县潭山人,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本科班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0年7月至1984年12月,任宜丰县潭山、天宝、新庄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5年1月至1987年3月, 任宜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7年4月至1989年10月,任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9年11月至1992年3月,任奉新县委副书记;

  1992年4月至1994年11月,任靖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4年12月至1999年8月,任抚州地委委员、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1999年9月至2002年1月, 任抚州市(地)委副书记、市长(行署专员);

  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 任江西省经贸委副主任、省中小企业局(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4年3月至2012年,任江西省林业厅厅长;

  2012年2月,任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

  2016年1月,被免去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政协江西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责任编辑:倪子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