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法官狱中调解 聋哑夫妻和平分手

22.06.2014  21:29
     

四川日报网消息(兰有斌 记者 刘春华) 一聋哑男子因犯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聋哑妻子无奈起诉离婚。6月18日,江油市法院法官驱车川北监狱,在法官主持下,原告朱某与羁押在川北监狱的丈夫熊某达成了同意离婚的调解协议。

2011年8月,家住重庆市梁平县22岁的聋哑女子朱某经人介绍,与家住江油市彰明镇25岁的聋哑男子熊某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与熊某父母同住。婚后第二年,他们的儿子熊某某出世。2013年10月,熊某因犯抢劫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之后,熊某被送往川监狱服刑。熊某被判刑后,朱某才知晓熊某还曾于2008年因盗窃罪获刑一年六个月。今年5月,朱某向江油市法院起诉,要求与熊某离婚。

因为熊某正在监狱服刑,如果案件处理不当,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离婚纠纷,还会影响熊某安心服刑改造。为妥善处理此案,6月18日, 江油市法院彰明人民法庭的承办法官邀请了两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熊某、朱某的母亲担任翻译,一并驱车赶赴监狱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熊某感受到自己的行为确实对不起妻子和孩子,为了让朱某幸福,愿意与其离婚。孩子由熊某抚养, 熊某服刑期间,委托其父对孩子行使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