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江安法律援助中心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

05.12.2013  21:35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徐艾成 闵勇智) 江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服务,群众和改善民生为已任,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打造‘五心’服务示范窗口形象,今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是全市司法界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12月4日,宜宾江安县司法局一名负责人对笔者如是说。

  近年来,江安县法律援助中心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强化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创先争优”和“警民亲”暨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打造成为示范形象窗口。

  法律援助中心在县总工会、团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和18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深化“五心服务”(热心、耐心、诚心、细心、爱心)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服务“点援制”,将全县30名法律援助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情况等信息公示到县法律援助大厅墙上,方便群众直观地了解法律援助人员情况,还创建了“江安法律援助在线咨询QQ群”,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不出家门就能通过网络进行法律援助咨询。在全县各村、社区和党员中,结合党员“设岗定责”的要求,聘请了2046名办事公道、口碑良好、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党员担任义务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援助联络员,将法律援助的根系扎入了最基层,群众可以足不出村就能直接与县法律援助心中及律师衔接联系。

  江安还建立了“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由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对法律援助案的案件进行初审,将基本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申请及时报送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减少了群众申请的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

  目前,江安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交错,组织有序,覆盖全县城乡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网络体系。为了更进一步服务基础群众,江安县还创新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跟踪监督制度》,这个制度对法律援助的办案时间和办案程序以及办案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特别明确规定了案件监督人员和办案人员的每个工作流程进行了跟踪监督,从而有效地杜绝了办案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办事拖拉、走过场、遗失案件资料和泄露当事人 隐私事件的发生,确保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针对江安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的工伤、计薪等问题,江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还完善了农民工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最大范围的维护了农民工的权利,江安县法律援助心中已成功办结两起农民工异地工伤赔偿款, 2013年江安完成法律援助事项3010人次,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给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