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江安河边现捕鸟网 民警提醒:捕鸟20只可能遭刑拘

14.12.2015  09:05

成双大道五段旁的一片空地上,有人设置了捕鸟网。

民警将捕鸟网撤下,并当场销毁。

网上残留的鸟毛。

“那张网又拉起了。”12月13日,一个说普通话的男子打进华西传媒呼叫中心96111称,成都成双大道五段附近,有人私自拉网捕鸟。这已是他第二次打进电话匿名举报此事,就在12月4日,接到他的举报后,成都市森林公安赶到现场,撤下了捕鸟网。然而,就在民警离开后第二天,一张大网又拉起来了。

男子举报 有人拉网捕鸟

13日下午3点,华西都市报记者来到成双大道五段江安河大桥旁。下了桥,路口站着两个男子。见有人来,一男子走开了。

沿着一条小河,是一条仅够一人走的泥巴小路。

“沿着这条路往前走……你站的位置,背对河的方向,就可以看到。”举报的男子在现场一直为记者电话指路。但他始终不愿透露自己的名字,更不愿现身。

路边长着杂草,周围还有不少植被。

“继续往前走,小心前面有口井,绕过去就到了。”听得出来,匿名男子对这里了如指掌。

沿着小路大约走了四五十米,在几棵竹子旁,华西都市报记者终于发现了捕鸟的大网。

这个网长20多米,高有五六米,拴在两根竹竿上。网线细如发丝,不注意很难看见。网扣的直径大约5厘米,比鸟头略大,但即使是小麻雀,身体也穿不过去。网上挂着几根灰白色的鸟毛,寒风吹过,不停摇摆。在附近的地上,也散落着这样的鸟毛。

谁拉的网?匿名男子猜测是附近一家餐馆所为。

随后,记者来到举报者口中的这家餐馆。餐馆大门紧闭,招牌上只写着“鲢鱼”、“茶”。询问附近的居民,大家都摇摇头,不愿意多说。

碍于情面 邻居不愿举报

就在12月4日,这位匿名男子就向本报反映过有人私自拉网捕鸟。当天,成都市森林公安民警到了现场。由于找不到拉网者,也没有人出面指证,民警只能将捕鸟网撤下,并当场销毁。

“第二天网又拉上了。”匿名男子说。

13日,华西都市报记者再次拨打成都市森林公安电话,捕鸟网再次被撤下。不过,拉网者依旧未能找到。

“估计大家都是邻居熟人,捕鸟也没有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一般都不愿出面,免得伤了和气。”民警说。

成都市森林公安民警说,即便找到拉网者,大多也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猎捕工具,并罚款。因为处罚“不痛不痒”,很多人往往屡教不改。

民警提醒说,很多人其实不知道,捕鸟也可能被刑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杀普通野生鸟类数量达20只以上的,可立案,捕鸟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民警提醒

捕鸟20只可能遭刑拘

每年10月起,都是候鸟的迁徙期,不少鸟类途经成都南下过冬,本地的鸟儿也会在此时为冬天觅食。民警称,用捕鸟网来捕鸟,对鸟儿的伤害很大,“很小的鸟儿都会被缠住,捕鸟者一般隔过两三天来取鸟,这时鸟儿已经死了。”

在此,民警提醒,无论是“三有动物”(有益的和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还是野生保护动物,都是自然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保护,“如果发现有 人 捕 鸟 ,欢 迎 积 极 拨 打028-87680159进行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捕获20只以上的普通野生鸟类,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即可刑拘,而非法捕捉国家一级、二级普通野生保护鸟类一只,即可刑拘。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摄影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