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江安县切实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26.08.2014  18:29

 

一是经营上大力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放宽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私人经营的行业和项目外,其它一律允许民营企业经营。对职能相近、法律法规依据一致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或调整,畅通企业审批绿色通道。对民营企业实行放开经营。截至目前,全县发展民营企业1098个、资金规模29.16亿元。二是突出解决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用地和融资。优先安排规划区项目用地,对分期建设的重大项目,根据建设进度按需供地。指导企业集约用地,土地出让金按不低于成本价挂牌出让,享受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加强银政企三方合作,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原酒抵押贷款、窖池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等新型信贷产品,支持企业发展。三是要加大引导和整合的力度,培育壮大传统特色产业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高载能产业,特别是被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政策目录》中的高载能产业,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资源性产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环保型产业,狠抓“绿碱化工、食品饮料加工、竹加工”三大工业产业链的拓展延伸,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和竹加工产业集群。四是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培育民营经济新的增长点。精心制作2014年招商引资项目册,根据产业规划包装重点招商项目180个,县级领导率队成立招商小分队,到北上广进行项目洽谈,以引进高产效、高科技、有实力财团入驻江安。高度重视大型活动平台招商,通过积极参与“西博会”、“三大活动”等省内外大型招商活动,全方位展示和推介优势招商项目。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建立健全县领导包抓落实责任制和部门帮办的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对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实行“一线式”服务的工作责任制,签约项目开始便交付园区代办项目的立项审批、验资注册、资料编审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