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监管

07.05.2018  09:23
  为有效预防汛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压实责任,周密部署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汛期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布置、早安排,立足作最坏的准备,争取最好的结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安全度汛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通知》要求,要防控风险,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汛期到来之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排查安全风险,治理事故隐患,尤其是临近山坡、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剧毒品、遇湿易燃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等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

  《通知》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辖区内涉及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江沿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切实做好排水系统的疏导和包括清净下水池在内的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汛期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雷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

  《通知》要求,要加强值守,强化应急管理。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等有关制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职责,切实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抢险,做到快速响应,有效施救,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