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法制委到汉源县开展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11.03.2021  11:33

  3月3日至4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建明率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员一行赴汉源县开展《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九襄镇司法所、九襄镇法律服务所等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结构、管理运行、制度规范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队伍、业务发展状况、趋势、短板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同时收集了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调研组对汉源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调研组指出,《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发生变化,对《条例》修订势在必行。

  调研组认为,汉源结合实际对《条例(修订草案)》逐条分析,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条例》的修订。调研组希望汉源基层法律服务单位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

 

 

  雅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军、市一级巡视员吴志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琼、汉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强陪同调研。汉源县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九襄镇司法所、九襄镇法律服务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代表、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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