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水电站内溺亡 员工将尸体绑岸边索打捞费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丁瑜)眉县少女丽丽(化名)的遗体被水电站员工发现,他们并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找到家属索要6000元打捞费。
12月11日,丽丽伯父称,水电站没有及时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
少女失踪 家人苦寻无果
12月11日上午,在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丽丽伯父张师傅说,丽丽今年17岁,12月6日早上10时左右,丽丽出门时对母亲说,要去见一位与她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说点心事。
据了解,事发当日中午,与丽丽事先约好的同学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赴约,丽丽在和这名朋友通话结束后,电话就关机了。
张师傅说,侄女失踪后,自己与丽丽的父母和其他亲属,四处寻找丽丽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7日上午,向眉县警方报案。
家属:付1500元将尸体捞出
张师傅说,12月9日上午,宝鸡峡引渭工程灌溉管理局魏家堡水电站一名员工找到丽丽就读的学校,称他们在水电站的闸门处发现一具尸体,里面有学校的饭卡, 希望家长去认领。当日,丽丽家人来到位于县城南面的引渭渠魏家堡段,在水电站内看到了一具尸体,仅一条腿被一根麻绳拴起来,身体其余部分浸泡在渠水中。
“看鞋子有点像孩子的!”丽丽的母亲说。当时水电站工作人员将尸体从水中提出来后,经确认就是丽丽。张师傅说,当他们准备将丽丽的尸体从水里捞出来时,水 电站一名姓邓工作人员拦住他们称:“要想把尸体从水里捞出来,必须给6000元的打捞费。”张师傅说,亲人不想让丽丽泡在冰冷的水中“受苦”,经过中间人 的一番协商后,最终给这名工作人员支付了1500元的打捞费。
水电站员工:遇难者家属一般都会付打捞费
丽丽的家人通过多方了解得知,邓某12月6日晚就发现了丽丽的尸体,并将其绑在岸边。“邓某没有向警方报案,而是忙于寻找家属索要打捞费,从而耽误了警方的最佳破案时间。”张师傅说,邓某的行为就是挟尸要价。
12月11日,邓某说,他们6日晚在渠面上捞草时,发现丽丽的尸体,后来从丽丽的衣物中获得一些信息,由于尸体会影响水流,他就用绳子将丽丽的一条腿绑在 栏杆上,等待家属认领。邓某说,他在这里工作了七八年,经常会发现尸体,一般遇难者的家属都会支付打捞费,费用都是双方协商的,一般在1500元左右,如 果一个星期左右,没有人来认领就解开绳子,让尸体顺水漂走。
华商报记者在魏家堡水电站一处标有“站长、书记”的办公室采访时,坐在办公室里一名拒绝透露身份的工作人员称,拒绝媒体采访。
针对丽丽的死因,眉县警方正在进一步侦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