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阶段性改善 到2030年总体改善
08.12.2015 11:48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2月7日,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对省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作为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具体行动的“四川水十条”,《方案》提出以五大流域水环境整治和保护为重点,兼顾重污染水体治理和良好水体保护,主攻控磷,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总体改善、到本世纪中叶全面改善。“《方案》提出了不少新举措,每年都要抓出一批群众看得见、能受益的治水成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方案》的亮点之一是改变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治水格局,将由环保、住建、水利、农业等21个部门牵头,44个部门共同参与。
抓“两头”带“中间”。《方案》明确,治理重污染水体,同时保护好良好水体,对一般水体加强保护并改善水质。五大流域的治理和保护将分类施策。对水质相对较差的岷江和沱江流域,强化总磷等控源减排;对水质较好的金沙江、嘉陵江和长江干流(四川段)三大流域,加强保护和整治并重。对水质优良的“9+3”重点湖库和大渡河、雅砻江、青衣江等水体,将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其中紫坪铺水库保护方案制定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
总磷已成为四川水环境的首要污染物。《方案》明确,突出控制和削减总磷污染将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主攻方向。
在国家要求取缔的十小严重污染小企业之外,我省将增加取缔“污染严重的部分小磷化工企业”。在国家要求专项整治的10个重点行业之外,我省将增加磷化工行业专项整治。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都要加快除磷脱氮改造升级,并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总磷超标集中的岷江、沱江流域涉及的成都、眉山、乐山、宜宾、德阳、资阳、内江、自贡、泸州9市,将实行控制总磷污染排放。
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方案》提出全省水污染防治的具体目标。地表水水质要求:到2020年,五大流域国控监测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1.61%以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其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力争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方案》明确,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类水体、各个区域的水环境质量状况纳入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8.12.2015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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