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组来川督查

09.11.2015  18:58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三项重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要求,2015年11月3日至6日,由山东省安全监管局罗新军副局长带队一行6人对我省危险化学品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也亲临四川,对督查工作进行指导。督查组一行深入成都龙泉驿区、高新区、青白江区、乐山五通桥区、市中区等5区(县),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随机抽选了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四川省乐山市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分别听取了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乐山市政府、龙泉驿区政府的汇报,在川期间,王浩水召开了由省局、成都、德阳、乐山、攀枝花、眉山、泸州6个市局,五通桥区、什邡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参加的座谈会。


11月6日下午,督查组与省局在乐山进行了督查意见反馈,督查组高度评价了省委、省政府及所督查的2个市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对我省开展三项行动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5条建议措施。

最后,王浩水在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特别强调,一是要加强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加强监管,落实安全措施。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三是结合四川实际和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四是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体制。 

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谭功元、巡视员陈晓军、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