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水尾镇:“七字”管好集体生态公益林

08.08.2014  18:45

   四川在线消息(赵跃 胡洪东) 近年来,叙永县水尾镇认真梳理集体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制订“七字”措施,强化管理,全镇林业生态资源保持完好。

  “”。即组织动员。各有集体公益林所在行政村,结合管理现状和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可行的管理办法。

  “”即强化宣传。通过编辑短信、印发资料、入户走访、院坝会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集体公益林管理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度,增强爱林、护林、守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即“一事一议”。公益林如何分摊、如何管护及资金如何管理、使用等热点问题,村“两委”把权利交给群众,让群众通过参与“一事一议”,想办法、出点子,群策群力,充分发挥主人翁意识。

  “”即公平均摊。村“两委”严格按各农户林权证所登记的面积为基数,加上村社的集体林林权面积,结合全村生态公益林划分面积,按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统筹分摊,做到尊重山林实际面积,均摊到户,不留余地。

  “”即公示基础信息。对农户分摊面积、确权签字、资金兑现及集体资金的使用基础信息,做到主动公开,按期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即专人管护。将集体公益林细化、分解,落实专人管护,并根据面积的大小,确定管护待遇。同时要求管护人员与村周边的大安林场、西溪工区护林员及画稿溪自然保护区巡山护林员一起,常年坚守岗位,履行管护职责。

  “”即记录资金规范使用的一本账。集体公益林的补偿金归集体支配,用于集体公益性事业,诸如:林区防火通道建设与维护、森林防火与巡护的必要支出等。且每一项支出,都严格按照程序、既定方案列支,做到一笔资金、一项开支一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