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二次国家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到纳溪区随机抽样

29.09.2016  04:41

  近日,根据农业部相关文件要求,省水产局监督检测机构抽检组代表农业部到纳溪区开展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抽检组对纳溪区新乐镇伍群养殖场、大渡口镇李小东养殖场和刘春养殖场、等3个养殖场的水产品进行了现场抽样,抽检水产品样品6个,涉及鲫鱼、草鱼2个品种,检测指标包括硝基呋喃、氯霉素、孔雀石绿、甲基睾丸酮、己烯雌酚、喹乙醇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情况,抽检工作严格执行农业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现场取样、现场制样、现场封样。同时,对被抽检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以及是否库存禁用药物等进行了检查。通过监督抽检,进一步排查了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高了我区水产养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谢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