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扎实开展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

21.12.2015  20:39

    一是积极安排部署。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工作。5月底和9月底,省安办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水上安全“十长”会商会,安排部署了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和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对采砂船、餐饮船、漂流船等3个安全管理规定修订进行了讨论。

          二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企业或船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事部门和有关涉水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构建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约谈管理制度等。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水上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联合执法检查制度,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工作合力不断增强。

          四是深刻吸取重庆东方之星长江沉船事件教训。省安办组织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旅游局等部门分5个组,于6月中旬开始,对长江、岷江、嘉陵江、渠江等流域的重点市州进行了一次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督查各地对港口码头、船舶的隐患排查和水上交通非法运输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全省共派出检查组340余次,检查船舶2000余艘,强化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五是加大对“重点船舶”,特别是客渡船、涉砂船舶及危化品船舶的巡航巡查力度和频次。督查企业业主、船主、船舶驾驶员等严格落实“救生衣行动”,坚持“六不发航”、停航封渡、警戒水位减载、客渡船员安全承诺等安全管理制度。联合海事、水利、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对砂石运输船的载重线、船舶、船员证书及船员穿着救生衣、应急处置水平等情况的专项检查。推广砂石自卸船系列船型,从船舶技术层面提高我省砂石自卸船的各项性能,有效减少我省砂石自卸船事故发生率。

          六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配合交通海事部门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水上非法运输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确保了五一、汛期、国庆黄金周等重点时段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七是深入开展船舶标识和配员专项检查活动。全面开展船舶标识和配员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船舶标识不规范、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严把船舶配员关,治理船舶配员方面存在的人证不符、配员不足等突出问题,重点整顿客渡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和砂石运输船舶的船员配备和持证情况。

        八是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省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农业、水利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多次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严格执法,依法查处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和载客载人行为,共查处非法违法运输行为及安全隐患171起,确保了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