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召开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

22.12.2016  13:40

  为进一步加强 渠县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水路运输秩序,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发生,12月21日, 渠县 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在县政府602会议室召开。

  会上,县海事处处长杨祥松通报了今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状况,分析了水上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安排和部署。从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采取拉网排查、联合检查、统一执法、加大处罚等形式,开展水上船舶证书、证照和安全文书整治,船舶安全配员整治,船舶安全设施设备配置整治,船舶新(改)建整治。

  副县长李渠指出,水上安全监管和水路运输秩序整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配合、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及水路运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彻底、高效。李渠要求,一是认真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作为重要任务完成好;二是彻底解决责任不清问题,严格按照渠府办[2004]18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责任和长效监管责任,完善“四个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监管责任制,继续加大水上安全隐患事故排查力度,按照“四包”(包检查、包整改、包督导、包落实要求,落实领导包片,部门包线,一包到底,挂牌督办,实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四是突出安全监督重点。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管理的重点水域是“两河”(巴河、州河)、一江(渠江)、一库(柏林水库),重点船舶是“两客一危”(客船、客渡船、危险品船),对这些重点区域重点场镇要采取针对性措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让人民群众走安全路、坐放心船;五是注重制度创新,建立水上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加强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实现水上安全监管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

  县砂管办、县安监局、县交运局、县海事处等负责人,有船乡镇分管副乡长、船管员,各客运公司、航运公司、河道采砂企业总经理、安全生产经理、安全员,船员业主代表共计150余人参加会议。(任小春 兰运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