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四川省氢氟碳化物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场抽选结果的公告

29.04.2016  11:4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氢氟碳化物处置核查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6〕63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HFC-23处置情况的核查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四川省氢氟碳化物第三方核查机构抽选办法》。2016年4月20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厅、环境保护厅、自贡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第三方核查机构现场抽选工作,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3家申报机构参加了现场抽选。在参会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经公平、公开、公正的抽选程序,现将抽选结果公告如下。
  中选机构: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5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委。
  联系人:环资处    武凌霄
  联系电话:028-8670586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