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将进一步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出现的风险按一定比例对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予以补偿,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信心。
记者5月5日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为全面推进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2015年成都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措施》日前正式印发。根据安排,今年我市将采取11条具体措施,力促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力争全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8.2%,占GDP比重不低于48.2%,对全市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
加强工作服务与督查
根据工作安排,将全面加强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充实领导力量,强化对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常态督查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发展民营经济工作进行考核督查。进一步健全民营企业反映问题建议督办制度,真正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将完善壮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发展,引导和支持协会、商会等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管理咨询、财会、税收等专业化服务。建立完善创新成果评估体系,组建由企业家、企业科研人员和专业社会组织组成的创新成果评估团队;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开展中介组织调查,组建中介组织数据库,健全中介机构信用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机制。
扩大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
市级相关部门将深入研究和破解各种隐性壁垒,建立公开、公平市场准入条件,依法平等开放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能源、金融、市政基础设施、医疗、教育等行业及领域。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鼓励项目投融资模式多元化,编制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政府示范项目年度目录,引导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PPP),以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租赁—转让(BLT)等模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先照后证”登记审批流程和监管流程,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小额经营社区备案制度试点,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管理规定,保证民营企业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同时,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加大要素保障破解融资难题
在要素保障方面,坚持存量优化和增量调节并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创新土地供应方式,保障发展用地空间;进一步加大变电站、电力通道、燃气管线、加油(气)站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促建力度,重点推进绕城高速高压输储气管线、成都市LNG应急调峰储备库项目建设;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鼓励政策,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同时,我市将下大力破解融资难题。将进一步落实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出现的风险按一定比例对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予以补偿,增强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信心。
创立中小微企业“壮大贷”定制化金融产品,建立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推进“统借统还”融资平台、“风险资金池”和“保险资金”等融资创新;拓宽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渠道,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上市。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登记,推进“银、企、校、院”四方对接平台建设。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工作措施提出,将全面实施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提升、升规培育、产业配套等重点工程,深入开展“小巨人·成长型·拟上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筛选一批本土民营企业作为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培养,开展2015年民营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选。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发展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
同时,加大民营经济发展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规范发展。
成都11措施促民营经济发展 对GDP贡献率超50% -
成都12:53 06.05.2015 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