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

18.01.2018  10:10
  “今年可以在新厨房里好好做一顿年夜饭。去年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帮助下,政府出1.3万元,自己只出了2000元钱,就把老房子改好了。”1月17日,站在改造好的家里,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苏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赵小全期盼着即将到来的春节。当日,记者从省政府督查室获悉,2017年,我省继续扎实推进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实施,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十项民生工程涉及的51个分项101个小项和2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

  去年,十项民生工程多数项目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4.4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51.1%;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25.3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101.32%;完成农村公路11338公里,占目标任务的113.38%;全省城镇新增就业98.87万人,占目标任务的123.59%;对801.4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占目标任务的101.84%;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95.45%,占目标任务的102.63%。

  民生工程在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原则下,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也有所倾斜和侧重。

  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帮扶。去年17377户大小凉山彝区群众住进了新(改)建的彝家新寨,十五年免费教育继续在民族自治地区实施,1.33万名四川藏区包虫病患者得到免费药物治疗。

  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去年,我省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城市达到480元,农村达到300元;30.12万户困难职工得到生活、医疗救助,实现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的全覆盖;16.41万名农村残疾人获得发展生产扶持,占目标任务的164.1%;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达到71%。同时,资助3.44万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占目标任务的229.33%;资助3.37万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占目标任务的224.67%。

  细看报盘清单,去年全省20件民生实事紧扣脱贫攻坚这项头等大事,有14件与扶贫直接相关。其中,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各统筹地区制定的最低档次缴费标准给予全额代缴,组织参保580.2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一站式”直接结算给予报销;43个贫困县的190.81万人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免费体检率达到110.9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0元;全面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由每年2880元提高至3300元。

  资金执行方面,去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剔除重复内容,各级预算执行1379.78亿元,占资金安排总额1157.45亿元的119.2%。十项民生工程中资金预算执行最多的是社会保障工程,各级预算执行464.88亿元。20件民生实事中最大的一笔投入用在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上,各级预算执行323.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