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考录乡镇公务员1300名  民族地区放宽要求

23.08.2014  08:06

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民族地区考生学历放宽、年龄放宽、开考比例放宽

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拒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8年以上

本报讯(记者 刘春华)省公务员局8月22日发布消息,我省今年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300名。此举旨在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

本次招录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工作表现好、没有不良社会反映,今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优秀村干部则是指截至今年8月24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记者注意到,在报考条件设置中,今年面向全省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对身处民族地区的报考人员放宽了学历要求。根据设置的报考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须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民族地区可放宽到初中)。

此外,在年龄要求方面,要求35周岁以下,但民族地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38周岁,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5周岁。

凡是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8月24日-8月29日上午8:00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报名。

值得关注的是,经过考试被录用的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此外,新录用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向县(市、区)以上机关流动的,应在录用为公务员后在乡镇机关工作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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