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11.03.2014 05:48
本文来源: 总工会
最近,四川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014年控制指标的通知》(川财教〔2014〕10号),将理塘县等15个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纳入2014年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是民族地区职工群众活动的重要阵地,也是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8月,省总工会将少数民族县修建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作为群团组织希望政府支持解决的重要事项,提交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得到了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会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省总工会请求支持事项的复函》,要求相关市州、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需要,将民族县工人文化宫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川财教[2014]10号文件的下发,使我省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得到落实。
纳入2014年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分布在我省的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和乐山市。按照文件精神,每个项目将获得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200万元。我省其他无职工活动阵地的少数民族县工人文化宫建设将力争分批纳入省级财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加上省总工会逐年分批安排的其他地区职工活动阵地建设项目,通过多方努力,有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省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区)两级建有职工活动阵地。
(本文编辑:蒋孝龙 黄淋)
本文来源: 总工会
11.03.2014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