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四类社会组织全国试点直接登记
民政部:四类社会组织试点直接登记
王羚
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今后可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和管理。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全国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都在逐步试点和铺开。
全国试行直接申请登记
根据《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49.9万个,比上年增长8.1%。社会组织增加值为525.6亿元,比上年减少20.4%,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仅为0.23%。
长期以来,社会组织的发展受到审批制度的制约。根据规定,要成立社会组织,必须先找到所在行业领域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得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批,才能到民政部门去登记注册。这就是俗称的“双头管理”。许多草根社会组织,因为找不到业务主管或难以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审批而无法获得正式身份。
一个极端的例子是,民间艾滋病预防组织“你好,志愿者”从2005年成立,七年间历经多次改名、变身挂靠机构,近10次的申请努力,都未获得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身份。
为改变现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提出,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李立国称,除了上述四类社会组织外,民政部也将在其他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上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下放权限。包括取消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取消社会团体和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同时要将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成立的审批权从省级民政部门下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
官办行业协会商会加快脱钩
在目前的行业协会商会中,有不少是官办性质。这些官办行业协会商会被形象地描述为“五子登科”: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也给贪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决定》特别要求,要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昨日,李立国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争取在明年1月份之前,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中选择100个左右的单位进行试点。在试点基础上,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到地方各个层次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抓紧做好有序脱钩工作,争取到2015年底前实现真正脱钩。
李立国表示,这项工作由发改委、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方案,已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除此之外,已经成立的四类社会组织也需要与原有业务主管单位脱钩。李立国表示,这种脱钩要有一个过渡期,民政部正在修订《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下一步还要修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条例》,将按照修订的条例依法有序完成原有社会组织的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