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片区培训会顺利召开

23.10.2015  12:52
      经精心筹划,严密组织,10月9日至20日,全省民政系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片区培训会先后在雅安、成都、广安和泸州四地顺利召开,各市(州)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市、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及民政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会议,4位省民政厅政风行风特邀监督员受邀参加会议。会议由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组长孙文主持,民政厅副厅长张力、罗平恩、廖永康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市州民政局局长分别汇报了开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会议梳理出各级民政部门在惠民资金管理使用、公务服务窗口行业、基层治理三个方面存在的虚报冒领套取资金、优亲厚友、村(居)务公开不规范等10个问题。       会议指出,中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民政工作与基层群众联系紧密,各级民政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正确认清形势,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发生在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一要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 要把此项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完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有力推进。要严格问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谁入户、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梳理本部门在资金使用、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症结,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上下功夫,切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 。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级施加压力,特别是要加强对民政各项规章制度在乡镇、村社一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督查民政惠民资金的落实情况,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资金使用全过程。要摸清实情,督促整改到位,不能走过场,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易发高发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完善全程监管机制,“一对一”督促整改落实。 四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向群众广泛、深入、全面地宣传民政各项惠民政策,提升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要加强主流媒体宣传、拓宽宣传平台、重点强化对乡镇及村社的宣传。 五要建立健全“四早机制”,严格纪律约束。 一方面要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该处置的及时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六要 完善基层治理,防范村(社)干部“小官巨贪”和“苍蝇扑面”问题。 要规范村(居)务公开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建立村(居)务公开统一目录,扩大公开形式,确保公开效果,督促各村(社区)在固定场所和规定期限内公开村(居)务工作情况。要发挥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完善村(居)务监督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经费保障。要做好基层换届选举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省委王东明书记近日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和梳理本地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前做好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会议还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驻厅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