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表彰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2.12.2015  20:47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人社发〔2015〕52号),对成都市锦江区民政和社会组织管理局等56个“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袁晓慧等80名“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成都市慈善总会等150个“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邹平等100名“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近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组织广大从业人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秉承“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为推动全省民政工作实现“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目标、促进和谐四川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于2015年7月启动了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层层民主评选推荐,经四川省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56个、“四川省民政系统先进个人”80名、“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集体”150个、“四川省社会组织先进个人”100名予以表彰。

此次评选表彰将进一步激励全省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各社会组织和广大从业人员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