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圆满举行

03.06.2016  17:16

5月30日—6月1日,省民政厅在成都市举办了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培训班。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民政部政策法规司、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社会工作司和民间组织服务中心的领导分别作了专题授课。省民政厅副厅长张力主持开班仪式,省民政厅副厅长廖永康、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陈伟出席开班仪式。

黄明全从三个方面对全省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慈善法作了安排部署。 一是要充分认识慈善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充分认识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现代慈善事业发展经验的宝贵结晶,是顺应时代呼声、推进依法治善的重要举措,更是加快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是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慈善法的高潮。 各级民政部门要带头学习宣传好慈善法,切实把握慈善法的精神要义,掌握慈善法主体范围、活动领域和制度改革亮点。要强化社会宣传,把慈善法纳入“七五”民政普法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分对象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慈善法,使慈善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是要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好慈善法。 各级民政部门要将立国部长讲话中提出的四个方面16项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最重要举措和基本遵循抓好落实。要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牵头负责、内设机构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协调配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配备足够的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慈善法规定的各项职责能够履行到位。

刘家鹏在总结讲话中从抓住重点,做好汇报传达;系统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凝聚工作合力等四个方面就贯彻落实培训班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培训期间,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张时飞,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振全,福利司慈善处副处长尹冬华,社工司巡视员许启大分别以“依法治善共享发展”、“做好《慈善法》执法准备工作”、“慈善法内容解读与贯彻实施”、“慈善法与志愿服务的新发展”为题进行了授课。厅法律顾问张敏律师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对民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职权进行了讲解。

省民政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省慈善办负责人、各市(州)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以及法制、民管、福利、社工等科室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