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函

17.09.2015  17:27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委会: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高层住宅建筑越来越多,电梯数量增加迅速,电梯事故也时有发生,为加强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管,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成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现转给你们,供参考借鉴。

住宅电梯的安全运行,事关民生,请各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和严格督促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生产经营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等六方的责任,特别是物业服务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的责任,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

请将此文及时送达市(州)政府安委会主任及副主任同志参阅。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关于加强全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成府发[2015]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