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民政厅被通报干部住房超标 厅长郭伯权表态

28.05.2015  10:12
郭伯权

  5月12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反馈专项巡视情况。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刘建明代表巡视组作反馈,省民政党组书记、厅长郭伯权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3月6日至4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民政厅进行了专项巡视。巡视组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专项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刘建明指出,此次专项巡视省民政厅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厅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作为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宣传的主要责任部门,人、财、物投入不够。纪检监察队伍力量配备不强。纪检组对领导干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督不够,对领导干部及下属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查处纠正。案件查办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能力仍需加强。二是“陕西省救灾中心”建设中存在改变“项目”建设用途,违规挪用资金8967.64万元,国有资产损失严重及部分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超标准等问题。三是擅自在筹建“救灾中心项目”中,修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厅级领导干部住房面积超标。四是陕西省国家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财务管理混乱,严重违反财务制度,人员管理松弛,发现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

  刘建明代表巡视组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落实。厅党组班子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责任。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督促检查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大案件查办和执纪问责力度,提高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源头治腐成效。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干部中的廉而不勤、庸懒散浮等问题。继续深化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四要加强干部管理,增强条令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管理工作法规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激励机制,合理人员流动,不断增强遵守组织人事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杜绝违规进人。

  刘建明强调,省民政厅党组要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省委书记赵正永同志2015年5月5日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巡视组已按相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处理。

  郭伯权表示,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民政厅的巡视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省民政厅在党风廉政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日常监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民政系统决心以此次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为契机,扎扎实实抓好整改,严格履行各项职责,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空间,向法治要保障,团结和带领全厅干部职工真正把巡视反馈意见要求落实到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上来,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巡视组对民政工作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及省委第二巡视组全体成员出席反馈会。省民政厅机关、省老龄办厅级干部,省民政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厅直单位及省老龄办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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