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三大措施保障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

08.11.2013  18:04
        2013年,我省先后遭受低温雨雪、冰冻、干旱、暴雨洪涝、泥石流、山体滑坡、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是继2008年之后自然灾害最重的一年。严重的自然灾害给我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损失,也给2013-2014年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面对严峻的冬春生活救助形势,省民政厅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提早安排部署。 9月29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视频会议,重点部署了今年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摸底和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等重要工作。11月上旬,省民政厅将组织若干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督查各地落实情况,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形成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冬春救助分类别、保重点、不遗漏。       二是提前下拨省级冬春救助资金。 为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冬春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向民政部、财政部就我省冬春救助进行了专题汇报。同时,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近期,省财政厅、民政厅将先期向今年受灾最重的县(市、区)预拨6400余万元省级冬春生活救助款,帮助当地用于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安排。       三是积极筹措 冬春受灾群众所需生活物资。 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我厅在前期已采购1000万元救灾物资的基础上,追加采购价值1000万元的救灾棉被、棉衣裤和防潮垫等物资。11月上旬将举行向全省困难群众发送御寒物资启运仪式,要求各地在11月底前将物资发到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全省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