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民国时期消防广告“扯眼” 火情瞭望塔成“代言”

10.11.2013  10:46

昨日是全国第23个“119”消防日,市档案局官方微博“蓉城档案”发布了一条微博,公布了1933年的成都警察当局发布的一份消防宣传插图广告。这份老档案,图文并茂地向当时的成都市民宣传防火知识,揭秘了当时警察局里的观察火情瞭望塔、手推车式人力救火车。

80年前老广告

警局里设瞭望塔消防队员登高观火

据《成都通史·卷七》(民国卷)记载,民国时期,成都房屋多为木结构建筑,居民生活燃料多以木材为主,极易引发火灾。这份80年前的消防宣传广告,告诫当时的成都市民“大火比盗贼还凶猛,须同防瘟疫一样谨慎对待”,还提醒市民“烟头、纸、煤、干草需要妥善安置”,建议市民夜间家中要蓄水。此外,这份广告还有一个人性化的提示,提醒市民遭遇火灾时,“不可只顾财务”。

除了文字,广告还配上了生动的插图,描绘出当时华兴街警察局的大门和里面观察火情的瞭望塔,瞭望塔上还“”着一面写着大大的“”字的红旗。据了解,当年出现火情之后,市民大多敲锣示警,消防队员就会登上瞭望塔,查看何处失火方便救援。此外,当时消防队常用的灭火工具手推式人力救火车、梯子等都登上了广告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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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前消防队

1933年成都消防队 编制仅有76人

据《成都通史·卷七》(民国卷)记载,清末的成都警察机构,建立之初即设立了消防队,人员约200名。1919年10月,成都单独成立了消防队,编制为68人,归当时的四川省会警察厅消防督察处管辖。在1933年,消防队的编制增加到76人,只有水龙3部、水标3支、水袋6根、水枪20支、水桶80个、木梯3架,还有斧头、十字锹等工具。

此后,随着成都经济社会的发展,当时的四川省公安局一方面加强消防队建设,还以街区为单位,组建消防义勇队。到1936年,成都共有消防队警员和义务消防员4441人,还拥有了消防摩托水龙8部、普通水龙28部、水袋35根、水枪28支、水桶294个、拆卸器具若干。成都晚报见习记者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