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主管理加强校园安全保障
“中小学必须大力推进民主管理,从校舍工程招标、施工到验收、检查,都要引入教师和家长委员会的力量,不能就由行政领导说了算。如果由行政主导招标、验收、检查,很可能因利益交易而制造“豆腐渣工程”。
12月8日,安徽淮北市同仁中学两个班级举行篮球比赛,一名同学崴了脚,多名同学围观时围墙突然坍塌,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相关报道见A17版)
这起安全事故令人心痛,五个鲜活的生命就此凋零,给家人和师生带来难以抹去的创伤。更令人心痛的是,对于校舍安全,当地早已意识到安全隐患存在,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学校进行全面大检查,可最终还是未能消除隐患,未能避免悲剧发生。
早在2010年,为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徽就曾在全省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有关部门明确提出,重点检查校舍安全及“校安”工程实施情况,特别是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厕所、围墙等公共建筑设施和各级各类设备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经技术部门鉴定的各级危房和设施,要立即采取警示、修缮、停用、拆除等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全面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
可以说,舆论所质疑的,政府部门都想到了,工作布置很细,考虑非常周到,除健全安全责任制外,还要求完善校内应急预案、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安全制度。但是,这些仍未能“拦”住淮北市同仁中学的安全事故。涉及的围墙当初是否经过了安全检查?检查有没有发现问题?如果发现了问题,为何没有及时重建、修缮?为何“谁检查谁负责”的严厉要求下,安全检查仍然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保障校园安全,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安全监管是不够的。在行政监管体系中,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只对上级负责,检查一过,就放松安全警惕。说得再好但没有行动的安全保障是极其苍白的,甚至可以说是忽悠。政府部门更重要的责任是负责保障校舍投入,清除所有有安全隐患的校舍。校安工程在各地抓了10来年,危房已在大多数学校消除,但一些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于改建资金缺乏,未得到及时的修缮,以至于酿出事故。
离开投入保障的监管是无力的。在保障投入的同时,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监管,不留任何死角,防患于未然。与此同时,必须大力推进中小学民主管理,从校舍工程招标、施工到验收、检查,都要引入教师和家长委员会的力量,不能就由行政领导说了算。如果由行政主导招标、验收、检查,很可能因利益交易而制造“豆腐渣工程”。
具体而言,在校舍项目招标时,应有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促进招标过程透明、公开;在工程项目验收时,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代表(或由家长委员会聘请的专业人员)共同参加,要向全体教师和家长汇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在校园日常安全检查中,听取老师和学生对学校安全问题的意见,这才能消除制造豆腐渣工程的土壤,也才能避免各种安全检查走形式。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早已明确要求中小学实行民主管理,在学校管理和办学中要发挥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为贯彻纲要,教育部还发文要求中小学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可是到目前为止,切实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家长委员会,赋予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的中小学少之又少,很多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还是全部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这就导致很多公众关注的学校老大难问题,一直难以根治,总会每过一段时间又爆发出来。
安徽淮北市同仁中学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部门可能又会发文要求进行大检查。我们希望不能又是旧调重弹,让检查流于形式,而应在检查中引入教师和家长委员会,以此完善安全管理,同时推进学校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