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开展高校毕业生见习示范基地申报 首批申报15日截止

03.05.2015  21:38

  本报讯 (记者 徐璨) 为进一步深入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开展第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截至5月15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均可申报,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将给予10万元的奖励。

  据悉,经市人社局认定或所在区(市)县人社局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均可自愿申报为市级示范基地。而参加申报的见习基地应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并符合市级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申报第一批市级示范基地需在5月15日之前,过期不再受理。

  经过审核确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认定为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授牌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即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两次被认定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政府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