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两天“无会日”干部群众都欢喜

12.07.2017  10:15

 

        (袁军 特约通讯员肖定怀)“周四、周五不开会,这个《制度》规定得太好了!”“周四、周五不开会,我们就可以放心地到村上去搞扶贫了!”……6月30日,在南江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几名干部拿着巴中市委、市政府印发的 《关于实行 “无会日”制度的通知》说道。巴中市委市政府为改进会风推动工作落实,要求各地各部门确定每周四、周五为“无会日”。
    《通知》规定,除中央、省召开的会议或上级明确要求召开的会议和上级交由巴中承办的会议,以及市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党委全会等法定会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其他急需布置协调工作的会议外,每周星期四、星期五全市不得召开各类会议。同时还要求缩短开会天数,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注重会议实效。对于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业务性会议一般不邀请市领导出席。除按规定必须由市级领导集体出席的会议外,其他全市性会议按照“谁分管、谁出席”原则安排1至2名市领导出席,只确定1名领导主讲,讲话时间控制在半小时内。
    《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要求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确需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参会的,须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通知》明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无会日”制度工作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督促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地区和部门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