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失独家庭扶助金升至每人每月500元 甘阿凉3州经费由省级负担
12.07.2015 11:53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400元
日前,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此次提标所需经费,阿坝、甘孜、凉山3个州由省级全部负担,其他18个市由省、市、县3级共同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要落实本级应负担资金,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陈岩)
本文来源: 新华网四川频道
12.07.2015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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