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局三时段监管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三落实

29.03.2016  11:20

为提高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眉山市局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建设,紧抓年初、年中和年末三个重要时段,落实药品生产企业的“三个责任”,即:责任理念、责任动力和责任准则。“责任理念”就是在年初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产品质量的责任理念。“责任动力”就是在年中按照《眉山市药品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诚信评定,向全社会公布评定结果,促使每一企业自觉将“诚信做产品”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讲诚信转化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动力。“责任准则”就是年末企业按照GMP的要求和准则撰写《药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报告》,通过背靠背打分,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并予以通报。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评议,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三时段监管的分步实施,强化企业“三个责任”的全面落实,把企业在药品年度质量回顾分析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与日常检查相结合,采取再分析,再排查、再评估等监管方式,实现药品生产安全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的有机结合,达到处置一个问题化解一类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