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残联集中学习“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

12.03.2014  13:54

  3月10日上午, 渠县 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会,县残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组书记、理事长张秀清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张秀清传达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达州市〈关于我市教育实践活动梯次压茬推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州市残联《关于开展2014年民生工程残疾人康复项目救助对象筛查工作的通知》、达州市残联《转发四川省残联〈关于开展学习贯彻2014年全省残联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达州市残联《关于下达2014年度残疾人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任务的通知》精神。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规定动作”:中共 渠县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选编》和“自选动作”: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达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一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即:“五项十条规定”,达州市残联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六条具体规定精神。

  张秀清结合该会当前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一是各股室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习总书记关于服务联系群众的相关论述,在学习中提升自己服务群众思维观念和实践能力,把宗旨意识、群众路线真正装到心里去,使群众观念入脑入心,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对上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要指示、决策部署,各股室要及时落实,尤其是今年首次施行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残疾群众了解政策、享受服务。三是办公室结合县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了该会新的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下一步将组织各股室进行学习,坚持以制度管人治事,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各股室要结合当前的各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