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可于14日前申请合理便利

07.05.2015  17:00

   四川在线遂宁频道消息(四川在线 记者 罗小单) 今年高考,残疾人考生可提出合理便利申请,自带物品入考场。国家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发文,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月5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对外转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于2015年5月14日前向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扫描件)。

  县(市、区)招办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组织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于5月20日前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2015年5月25日前逐级报达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县(市、区)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于5月29日前通过市县招考办逐级送达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记者获悉,目前遂宁市残联、招办,正在根据掌握情况向残疾考生宣传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