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高考《规定》指定修改过程中多次征求四川意见
今年高考,亮点无疑在于,《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的出台,种种便利,保证了残疾考生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这一规定所体现的,不但是时代的巨大进步,更是社会的公平原则。
这个《规定》如何出炉的?背后经历了怎样的故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教育部的相关负责人尽可能地一一答复:从准备到形成《规定》初稿历时2年多,后又5次修改,在制定和修改的过程中,教育部、中残联多次征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盲、聋等残疾人行业协会的意见。
前后五次修改 多次征求四川意见
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已着手准备相关工作并开始调研,整理形成《规定》初稿。之后,又对《规定》初稿进行了5次修改,前后历时6个月的时间。
在制订《规定》初稿的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各地以往的具体做法、参考了其他国家以及我国台湾省的一些做法。同时,在《规定》正式颁布前还征求意见,多次征求了包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在内的各地教育考试机构的意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也就此《规定》征求了盲、聋等残疾人行业协会的意见。
出台系首次 盲文试卷延时首次出现
《规定》是我国第一次从国家层面对残疾人参加普通高考而专门制定的管理规定,提供盲文试卷、延长30%和50%考试时间等合理便利内容为首次出现。
至于延时有无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延时等参考了其他国家和我国台湾省的相关做法,同时,征求中残联、教育部、残疾人特殊教育机构一线工作者和特殊教育专家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意见后,认为延长30%和50%考试时间能够满足残疾人考生的实际需要,同时能够保证考试的正常组织实施。
将不断完善 残疾考生可提需求
今后,教育部会更加注意和残疾人工作主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技术手段发展情况,同时不断总结相关工作经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升和完善合理便利的种类及技术水平。同时,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负责人建议,如果还有尚未进入《规定》的情况,建议残疾考生报名时向地方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特殊需求。(记者 蒋麟)
新闻背景
我国出台照顾政策
2015年5月15日,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从今年高考起,我国将对残疾人考生提供必要和合理的便利。包括提供盲文试卷,延长考试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