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致27死煤矿事故16名责任人被公诉

04.03.2015  18:24

  新华网合肥3月4日电(记者徐海涛、姜刚) 造成27死1伤的安徽淮南东方煤矿“8·1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了最新进展。记者4日从淮南市检察院获悉,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办督办案件,该院日前对16名责任人依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提起公诉。

  2014年8月19日,在淮南市东方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7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511.05万元。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迅速派员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依法对东方煤矿负责人缪春道和缪敬道、韩兴先等16人进行查处。

  据检察机关介绍,此案发生的8月19日当天,缪春道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9月16日对16名涉嫌犯罪的嫌疑人予以批捕。今年3月2日,淮南市检察院对缪春道、缪敬道等1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记者采访了解到,缪春道作为东方煤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决定非法越界开采和违法违规生产,在非法爆炸材料储存点长期储存爆炸材料,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

  经调查认定,缪敬道,东方煤矿经营副矿长,参与东方煤矿重大事项决策并负责销售、财务等工作。无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指令,参与决定实施非法越界开采,指使违规组织生产,在非法爆炸材料储存点长期储存爆炸材料,决定在淮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小煤矿停产期间设置暗哨,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犯罪。

  据悉,“8·19”事故是一起由于非法越界开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蓄意隐瞒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