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武汉新洲区委书记长期与他人通奸

11.01.2014  16:29

  本报武汉1月10日电 见习记者刘志月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起典型市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其中,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收受礼金涉嫌受贿被查,两名干部在工程上为他人谋利并长期与他人通奸。

  湖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张依涛介绍说,2013年,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36件,其中市厅级干部案件27件,县处级干部案件9件,有10件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的4起案件包括:湖北省财政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周顺明收受礼金案。经查,周顺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顺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8月13日,周顺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美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刚受贿案。经查,刘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招生、基建、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8月2日,刘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北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宋继宏受贿案。经查,宋继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经湖北省纪委审议并报中共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继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7月22日,宋继宏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武汉市新洲区委书记、新洲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世益受贿案。经查,王世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干部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违反社会主义道德,长期与他人通奸。2013年10月23日,王世益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原标题:湖北四市厅干部因涉嫌受贿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