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正制定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规定

11.10.2014  09:17

  南都讯 记者程姝雯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开设专栏,集中公布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党内、群众和媒体监督。其中,中共科学技术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称,对于机关超编的11辆公务用车,其中离退休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按照中央正在制定的省部级领导干部生活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曾指出,要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公务接待、警卫、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落实不赠送、不接受礼品的规定,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

  2013年11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 2017年)》提到,要完善领导干部待遇方面的党内法规。按照既保证工作生活需要又从严从简的要求,修改完善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休假休息、交通、安全警卫等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工作和生活待遇。

  去年底,中组部在给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的提案答复函中透露,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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