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一男子为还欠款 用假存单调包妻子真存单去银行取款
蹊跷 银行取款发现存单是伪造的
“您好,您的这两张存单是假的!”5月21日9时,刘珍来到广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汉信用社准备将三张存单共计9万多元取出。工作人员接过后反复查看,发现其中两张存单涉嫌伪造。
“不可能,是我存的钱,存单一直都在我的包里,不可能是假的。”刘珍一再跟银行工作人员解释,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的存单怎么突然就变成假存单了。无奈之下,信用社工作人员只得报警。
接警后,广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到达现场,通过询问得知刘珍共持有三张定期存单(69000元、17000元、10000元)。经调查,其中两张存单(17000元、10000元)已于2015年2月10日被提前支取,现刘珍所持有的两张存单的帐号、编号等与储蓄所业务系统中的要素不符,且存单无水印,经进一步鉴定确定为伪造的。两张被伪造的存单分别为2016年7月、2017年1月到期。
在获知自己的存单是伪造的后,刘珍心急如焚。为何没有到期的存单要提前支取?又是谁调包了刘珍的存单呢?带着一系列疑问,民警一边做好刘珍的安抚工作,一边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调查 原是丈夫为还账调包真存单
据刘珍介绍,她与丈夫王波是再婚家庭,今年5月19日二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刘珍在清点家中的存单时,发现5张定期存单少了1张(10000元),王波称已被他取现,刘珍非常生气,准备将其余4张存单汇总后,重新更改密码。
“这个存单一直在我包包里,外人无法获取,密码只有我和王波知道。”刘珍的介绍让民警觉得王波的嫌疑重大。
随后,民警开始通过王波的亲友了解王波的情况,并告知伪造金融票据是违法的行为。在强大的攻势压力下,王波在亲友的陪同下,到经侦大队投案自首。
据王波介绍,他原来从事野的生意,2013年因酒驾被吊销驾照,家中经营的洗车场收入都被妻子掌握,没有经济来源的王波向他人借了15000元的高息,很快钱被花光。
“每月要还利息、交际应酬要用钱,后来我看到一个电线杆上有制假证的小广告,我就在想能不能通过这个搞点钱。”王波称,经过一番思考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办个假存单骗过妻子,调包她的真存单,再到银行把钱取出来,等有钱了,再用现金换回来。
王波按照广告单联系了做假证的人,以800元的费用仿制了一份与家中金额一致的3.8万元定期存单,王波将真存单取现后,用于除偿还借款,还为自己和女儿购买保险,剩余部分用于日常花销,将伪造的存单放回家里。2015年1月王波又故伎重演,再次伪造了两份金额分别为1万元和1.7万元的定期存单。
案发后,王波的妻子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他也因伪造金融票证面临法律的制裁。据办案民警介绍,基于王波主动投案自首,且其妻住院,家中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照顾等因素,经批准,对犯罪嫌疑人王波取保候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警方提示:根据我国刑法第177条规定,伪造银行存单的,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即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欺诈金融机构的故意,是否实施了欺诈金融机构的行为,只要伪造了金融票证即构成此罪。在本案中,王波虽仅仅为了欺骗妻子而伪造银行存单,并无使用该存单的目的,但他却放任该张存单进入流通领域,其行为侵害了国家金融票证管理制度,扰乱了金融秩序,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