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未还款抵押汽车被过户 律师:擅自变卖车辆违法

19.06.2015  11:38

逾期还款十天左右,车子就被卖了,而且我都没同意,对出售的价格也更不知情。”家住达州市通川区老城区的唐先生,由于资金短缺,2015年年初将自己的爱车抵押给了四川旭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贷款15000元。3月一次他未能按时还款,车子被公司变卖。而当唐先生提出质疑时,该公司工作人员则表示是按照合同处理,公司并未有违规之处。

记者随即跟着唐先生来到了四川旭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了解情况。

四川旭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闫姓员工向记者讲述:“唐先生逾期未还款后,我们多次与之有过电话、短信联系,告知他此事,这都有记录。后因其超出了还款期限,大概十日后,我们担心唐先生不还款,才将其车开回公司,交由成都四达创业投资服务公司下面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理,现在确实卖了车过了户。

针对唐先生面临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赵清庭。

赵律师告诉记者,车主唐先生和四川旭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形成了一种借款担保关系。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四川旭达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没经车辆所有人协商,擅自处分、变卖车辆的行为实属违法,其应当赔偿唐先生的全部损失。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唐先生走司法渠道。

华西城市读本见习记者刘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