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随着更多不良贷款的暴露,商业银行也应当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工作,尽量避免高拨备与高不良并存,账销案存,轻装前行。这已是银监会高层领导近40日内第三次要求商业银行加快不良核销。
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9月2日刊发的署名文章中称,随着更多不良贷款的暴露,商业银行也应当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工作,尽量避免高拨备与高不良并存,账销案存,轻装前行。这已是银监会高层领导近40日内第三次要求商业银行加快不良核销。7月中旬,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分别表示,银行业要加快不良核销的进程,加大不良核销的力度。
“随着更多不良贷款的暴露,商业银行也应当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工作,尽量避免高拨备与高不良并存,账销案存,轻装前行。”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在9月2日刊发的署名文章中称。
这已是银监会高层领导近40日内第三次要求商业银行加快不良核销。7月中旬,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曾分别表示,银行业要加快不良核销的进程,加大不良核销的力度。
加快不良核销
此前,阎庆民在7月22日刊发的署名文章中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快核销不良贷款。第一,要充分利用银行盈利较好条件,进一步加大利润核销不良贷款的规模和进度。第二,主动与财政、税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更加灵活的不良贷款核销自主权及配套的税收政策。同时,及时与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门有效协调,创造有利的维护金融债权、化解不良贷款的法律环境。第三,加快批量、打包转让不良贷款的步伐,积极主动与资产转让市场买方沟通协调,提高不良贷款处置的规模和效率。
在3日后即7月25日召开的2014年上半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暨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议上,尚福林要求,充分估计各类贷款的潜在风险,足额计提拨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做到应核尽核。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6944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023亿元,已经超过2013年全年不良贷款增加规模的992亿元;不良率为1.08%,较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其中,20家在A股、H股上市的银行“贡献”了绝大多数。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2014年上半年,20家A股、H股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共计5631.75亿元,与去年末相比新增了781.74亿元。
与此同时,对不良贷款的核销力度也已经在加大。上半年,20家上市银行核销规模共计约712.5亿元,已经接近2013年全年的835亿元。从各家银行半年报来看,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的核销规模最大,分别为127.11亿元、117.69亿元、93.56亿元、90.31亿元。招行、浦发、宁波银行、农行、中行等银行上半年不良核销的规模已超去年全年。
拨备覆盖率下滑
在银行业不良贷款“双升”的同时,拨备下滑已经成为相对普遍的现象。
截至今年6月末,建行的拨备覆盖率由去年底的268.22%降至248.87%,下滑近20个百分点;招行拨备覆盖率为251.29%,较去年底的266%减少14.71个百分点;光大银行的拨备覆盖率为185.49%,比上年末的241.02%下降55.53个百分点。
在银行监管框架中,资本的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资本充足的标准是银行所持有的资本足以覆盖各类非预期损失,而各类资产和表外项目的预期损失应由银行所提取的风险损失准备金抵补。
王兆星认为,如果风险损失准备金不足,就要直接冲减资本。因此,资本与拨备是密切相关的,拨备监管制度是整个资本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格计提拨备后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是真实可靠的。
在资产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对非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损失拨备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王兆星称,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制定针对非标债权业务的风险分类制度和拨备计提制度,确保拨备与资本的制度覆盖不留空白,切实维护金融安全和公众信心。
王兆星的文章还认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的非标债权业务发展迅速,通过借道同业、借道理财、借道信托、借道投资、借道委托贷款等方式,将原来在表内核算的贷款业务转为表外业务或其他非信贷资产,但其最终借款人的风险暴露并没有真正转移到银行体系以外,或者只是转移了一部分。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2007年银监会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已经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要对贷款以外的各类资产,包括表外项目中的直接信用替代项目,根据实际的风险情况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并相应计提损失准备。
不过,王兆星却表示,但实际上,绝大多数银行并未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对表外业务和其他非信贷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和计提拨备,这也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合规意识淡薄,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对此,银监会已经提出,商业银行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严格根据实际风险承担对各类非标债权业务计提资本和拨备,并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