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手机大盗2个月6次潜入政务中心行窃获刑
28.11.2013 18:43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四川新闻网达州11月27日讯(彭雪芹 记者 王明君)2013年5月至7月,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人手机在上班时间莫名失踪。公安机关立案后,迅速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近日,李某以犯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月7日,达川区政务中心三楼房管局一办事窗口高某白色三星手机被盗;5月20日,政务中心四楼国税一办事窗口邓某白色HTC手机被盗;6月13日,政务中心一楼咨询处王某粉红色三星手机被盗;6月20日,政务中心三楼房管局牟某白色苹果手机被盗;6月25日,政务中心二楼医保局杨某一白色苹果手机被盗;7月16日,政务中心四楼工商局杨某一白色三星手机被盗。一时间,政务中心“手机大盗”让办公人员人心惶惶。
接案后,公安人员通过调取案发当日的监控录像,多次对比,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通川区的李某。据查,李某在政务中心办事时,发现许多工作人员在忙碌的时候都喜欢把手机放在办公桌上,于是多次踩点后准备实施犯罪行为。先后在政务中心大楼盗取6部手机,销赃获款7780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共计18108元。
李某被抓获后,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某将所盗手机按评估价格18108元分别退赔给6个被害人,同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追缴所获赃款7780元。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28.11.2013 18:43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