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2次没过学员开车冲向安全员
制图 王雪
原标题: 驾考2次没过学员开车冲向安全员
核心提示
否认故意开车撞人,称当时因两次考试未过关,心理紧张,停车时误将油门当刹车,才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考生张某向警方讲述
“如果张某确系故意开车冲撞,其将受到处罚。不管警方作何处理,我们都将向张某提出索赔要求。”
———考场一负责人
惊险
大楼前站着人 考试车突然冲过来
昨日上午,南充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人来车往,来自不同驾校的考生们,有的在候考室等待,有的在排队登车参考。
9时50分,几名安全员站在考场入口处附近,引导考生和考试车。突然,一辆考试车从单边桥方向冲过来。安全员陈师傅称,当时他刚步入考场,正好和来车对向。“看到那辆车冲过来,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一边叫喊一边躲闪,都躲到停在入场口的一辆考试车后面。那辆考试车最后冲向考试大楼,把台阶上的5块大理石撞坏了,这才停了下来;车门打开后,一名男性下车。”现场人员称,该男子下车后口中骂骂咧咧。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从现场了解到,当事考生张某参加的是机动车科目二(场地)考试。9时31分,张某第一次上车起步。9时50分,张某所驾驶的考试车突然冲出考场。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张某两次考试机会都被考试系统判定为“成绩不合格”。
“像这种因考试不合格,驾车冲撞安全员的,在我市还是第一次。”昨日,南充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一负责人说。“事发后,我们怀疑该考生因考试没过关而引发了上述行为,因此在第一时间报警。”
调查
考生告诉警察心理紧张误踩油门
在接到考场报警之后,嘉陵区公安分局火花派出所警察前往处理。据该所负责人介绍,警方已经到考场调取并封存了相关视频资料,也给现场安全员作了笔录。参与处警的警方人士说:“当事考生张某也到派出所接受了调查。他本人向警方讲述时否认故意开车撞人,称当时因两次考试未过关,心理紧张,在停车时误将油门当作刹车,这才导致了意外事故发生。”警方表示:因考场方面与考生的说法存在较大分歧,警方还将深入调查此事。
昨日,考场方面将受损车辆送修。南充川南汽修厂工人说,该车前轮总成、前悬挂、减震器和大梁不同程度受损,维修费用将超过4000元,预计维修用时需两天。考场方面表示,考试车停用两天时间,考场的损失将超过1万元。“因为考试车平时可用于考前培训,每小时收费300元,每台车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20小时。”
索赔
考场将向张某提出索赔
●前轮总成、前悬挂、减震器和大梁不同程度受损
维修费用超过4000元
●因维修预计用时两天,考试车平时可用于考前培训,每小时收费300元,每台车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20小时
作培训用的损失将超过1万元
“如果张某确系故意开车冲撞,其将受到处罚。”考场一负责人说,张某的行为虽然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不管警方作何处理,我们都将向张某提出索赔要求。”
考生应负什么责任?
南充律师何良平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张某驾车冲撞行为的处置,是否故意为之十分关键。
如果是故意,张某则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张某真的构成此罪,其所驾驶的考试车辆及相关考场设施损失,以及车辆送修期间的间接经济损失,均由张某个人承担。
如果张某当时确系心理紧张,误将油门当刹车导致车辆失控发生冲撞。那么这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又要看车主即考场方是否投保,投了哪些险种,有多大的额度等。如果该车没有投保,张某则应该负责财产损失,以及车辆送修期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果投了保,则考场方不得越过保险公司而专找张某索赔;但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与实际损失有差距,张某则应该为其差额部分负责。
驾校有无责任?
事后调查,张某来自南充市长鸿驾校。该驾校相关人员表示:尚不清楚事发原因,但张某发生在考场内的行为与驾校无关。
同时,何律师昨日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认为,不管张某是否构成犯罪,其所在的驾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