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

09.10.2015  18:33

  10月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苟小莉主持召开县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听取今年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四季度工作建议,审定 渠县 省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渠县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 渠县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事宜。

  县委常委、副县长熊长虹,县委常委、副县长罗谦,副县长郝勇、敬永香、谢岗、陈健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泽烂、县政协副主席罗学闰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 渠县 临巴镇、李馥乡、渠北乡、锡溪乡等涉及范围为《 渠县 县城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源保护区,按距离取水点远近分为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有毒废液;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放射性固体物质;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医疗垃圾;禁止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储存场所,以及垃圾堆放场和中转站等。二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禁止从事经营性取土和采砂(石)等活动;禁止围水造田;禁止修建墓地;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施肥养鱼及其他直接污染饮用水源的活动。

  会议要求, 渠县 省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产城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城乡统筹发展的综合改革目标。到2017年,全县城镇化率达45%以上,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明显增强,以城带乡和就地就近市民化成效显著,努力打造川东北经济区新兴增长极,加快建成渠江流域一流生态滨江城市,力争让 渠县 成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示范区。改革重点主要包括:探索产城融合机制,提升城市发展承载实力;探索多元筹资机制,激发城市建设内生活力;探索用地保障机制,挖掘城市空间布局潜力;探索公共服务机制,提高城市民生保障能力。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振信心,齐心协力,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的各种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农业方面,要加大特色优势产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的各种补贴政策,加快农村产权“六权”确权工作;工业方面,要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强化重点行业、企业运行监测,强化企业要素保障和企业人才支撑;项目建设方面,要做好编制储备、向上争取、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加快建设和竣工投运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作用,优化投资结构,保持投资的合理增长;消费市场方面,要加强对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五大新兴先导性服务业”发展,继续发展连锁、超市等各种新型商业,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等;要努力增长就业岗位,加大农民技能培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要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建设,加强税收管理,持续增加财政收入。

  会议还审定《 渠县 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暂行办法》、《 渠县 房屋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和市场化商品房安置实施办法》、《 渠县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事项。(杨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