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美丽四川的四个新角色
今天,我们将镜头聚焦到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四个“新角色”:河长、环保法官、环保警察、生态护林员。新的面孔承载新思路,新的角色承担新职责,背后,是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不懈追求,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动诠释。
新角色[一]
井研县委书记、茫溪河井研段河长周华荣:
为了30 年前的清澈记忆
本报记者 李欣忆
5月16日傍晚,乐山市井研县委书记周华荣又来到茫溪河边。到茫溪河边走走看看,已经成了周华荣今年的新习惯。这倒不是为了放松,而是新身份带来的一项“重任”。
河长制,将地方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从今年1月起,周华荣成为茫溪河井研段的河长。
茫溪河从井研发源,穿县城而过,流经24个乡镇,然后经五通桥,汇入岷江。去年,周华荣调任井研,他用“相当痛心”形容当时的感受——茫溪河满目都是脏乱,在丰水季节,水质仅能达到IV类标准,其余时段恶化为V类到劣V类之间。
“很多年前不是这样的。”周华荣说,他是在五通桥长大的,30多年前的茫溪河“清澈见底,一到夏天,我就和伙伴们扎进河里享受清凉”。
治理茫溪河的攻坚战打响。强制度。今年1月,井研县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出台,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同时,创新河道警长、民间河长等,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县域内所有河流划分为95条河道,落实每条河道起止点、河长、责任乡镇和联系部门,各级河长“实名认领”,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
“县内46座水库也将实行‘库长制’。”周华荣说,这既能有效解决“九龙治水”“踢皮球”等问题,也给河长们压实了责任。
抓落实。井研县年降水量不足900毫米,茫溪河基本无流量,自净能力差,完全依靠降水和城区污水净化补给,巨大的农村面源污染是治污的首要矛盾。“必须做好‘减法’和‘加法’。”周华荣说。
做“减法”。关闭沿河94家养鸭场。“这些养鸭场已经扎根多年,初具规模,关停的难度可想而知。”周华荣说,毕竟民心所向,养鸭场业主逐渐由抵触变为理解,部分搬到了沿河禁养区外,多数转型发展其他产业,得到了政府的适当补偿。下一个目标也已确定:沿河9家大型养猪场将治理和关闭,开工建设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让工业企业排放全部进污水管网,彻底堵住污染源头。
做“加法”。开工建设茫溪河上游补水暨生态湿地项目,同步推进水库联通和渠系畅通工程,建成后每年可引水补水3000万立方米。同时推进活水工程,进行拦河坝改造、十里茫溪生态景观带建设等,打造兼具生态功能和旅游功能的小流域治理典范。
周华荣内心深处,始终珍藏着30年前的茫溪河记忆,“我相信,井研百姓和我一样,盼着清清茫溪水重新流淌。”
新角色[二]
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世樑:
21个市州今年都将有“环保法官”
本报记者 殷鹏
5月15日下午,“环保法官”王世樑坐在办公桌前,电脑屏幕上是一张电子表格,很长,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近一年来受理案件统计表。审判庭2016年6月6日成立,至2017年5月15日,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已近千件。
王世樑从省高院刑四庭庭长转任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成为四川第一批“环保法官”。转型快一年,王世樑的体会是:“环境资源审判庭越来越热闹,典型案例明显增多。”
例如阿坝的一件盗伐林木案,“共盗伐林木数千立方米,情节特别严重,最终我们实施了顶格处罚,被告人因犯盗伐林木罪判了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被告人还犯行贿罪,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9年。”王世樑说,案件宣判后在当地引起震动,对犯罪分子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再如宜宾的一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是宜宾高县境内所有天然水域的禁渔期,但有人竟把甲氰菊酯农药倒入河里捕鱼,还辩称这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会造成毁灭性破坏,最终,三名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拘役五个月。“此次审判,扭转当地百姓的一些错误观念,让法律真正深入人心。”王世樑说,“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当地都没有毒鱼事件发生。”
今年5月11日,王世樑去了一趟荥经县——当地在涉林犯罪案件判决中推行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在正常法律处罚外,砍了多少树,就得补栽补种多少树。将兰家山公园作为集中补栽补种基地,通过划定集中补种点、设立警示牌等,植入法治文化,宣传《林业法》等法律法规,“这个举措,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恢复性司法与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机衔接。”
王世樑也指出,环保司法案件通常涉及非常专业的理工科知识,对于绝大多数文科背景的法官而言,就需要补课。“为此,我们与四川大学、西南财大等高校建立合作机制,每月都会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讲座,目的就是培养专业性强的复合型人才。”
“很多地方官员形容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成立,是‘瞌睡遇到枕头’,可谓来得正好。”王世樑介绍,截至今年5月,全省超过半数以上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数据还在不断增长,预计今年全省21个市(州)会实现全覆盖。”
新角色[三]
什邡环保警察中队:
环保执法不再难
本报记者 冉倩婷
德阳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5月19日提供了两组数据:2016年至2017年5月10日,全市共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件、起诉10人,其中,什邡3件、起诉6人;全市共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拘留案件16件、行政拘留25人,其中什邡10件、行政拘留17人。
“可以明显地看出什邡的环保警察对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支队长阎庆九说。
2016年,德阳市公安局决定在县级公安局试点组建环保警察专业队伍。什邡市公安局当年7月7日成立环保警察中队——这也是全省县级市中率先成立的环保警察中队。
什邡是川内重要的磷化工基地,有数量众多的各类小化工企业。“这些小化工企业有着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的共性。”环保警察胡锐说,过去,环保执法受制于行政执法权限,调查难、取证难、执法难。几年前,什邡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查处隐峰镇一家违法处置制药厂下脚料的作坊,负责人到环保局后,听说要处罚,一把抓过刚刚做完的笔录,撕得粉碎。
按新模式,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抽调6人组成环保警察队伍,环保违法案件执法主体依然是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环保警察中队负责侦办环保局移送的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时为前期环保执法的调查取证提供协助,查处涉嫌阻挠、妨碍环保行政执法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让环保执法借助公安机关的力量,解决过去调查取证难、处置处罚难的问题。”胡锐介绍,新模式运行后,针对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高效进行。今年2月4日,某公司被群众举报,将未经过任何处理的含重金属污水直接排放。环保警察与环保部门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排出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发现铜浓度超过国家重金属排放标准4383倍,已涉嫌犯罪。2月14日,将4名排污直接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企业知道我们成立了专门的环保警察队伍,环境违法以前最多是罚款,现在有可能被行政拘留乃至刑事拘留,对守住自己的‘环保红线’也更重视了。”胡锐说。
环保警察今年4月已在德阳所有县市区实现了全覆盖。德阳市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也于3月24日正式成立,成为四川首支在市级公安机关成立的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专业队伍。
新角色[四]
汶川县耿达镇的护林员:
过去“吃山”现在爱山
本报记者 陈碧红
已是初夏,53岁的张兴国还穿着厚实的棉衣,家里一早一晚要生火取暖。
汶川县耿达镇林业保护站站长张兴国所在的乡镇处于四川卧龙自然保护区的核心腹地,平均海拔1540米,年平均气温只有10多摄氏度。这几天,城市里的气温已经飙到30摄氏度,耿达镇早晚只有3摄氏度左右。
“常年温度低、湿度大,这里生态保持很好,植被繁茂。”张兴国话语间有些自豪。保护好这300万亩森林海洋,就是他的使命。
在卧龙自然保护区成立以前,卧龙和耿达是两个独立的公社。这片地处川西平原与青藏高原交界的过渡地带,不仅有着丰富的森林资源,更有大熊猫、金丝猴等种类繁多的珍稀动植物。不过,这里的老百姓过去“靠山吃山”,多以伐木捕猎维持生计。再加上外来的盗猎者频频光顾,乱砍滥伐、乱捕滥猎,让这片绿林伤痕累累,恶化势头加剧。
张兴国还记得,镇上甚至发生过轰动一时的捕猎“误杀”事件:一位以打猎为生的村民冷某,在山林中追捕野猪时,误将野生大熊猫套死,最终被判了重刑。
“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生态与生存这对矛盾,让生态保护与脱贫奔康并轨发展,保护区开始尝试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将区内两个乡的4000多村民,交由保护区统一安排生产生活。”张兴国说,在立足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基础上,保护区率先在全国推行社区共管模式,老百姓自主选择天然林“协议管护”模式或退耕还林“责任管护”两种方式参与进来,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这种通过政府购买生态服务的方式,将天然林资源承包给农户监督管理,不仅激励了群众投入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又让当地农民可以获得一份长期相对稳定的收入。
2015年,当地将天保工程补助金从600元/人提高到690元/人,又在有巡护能力的贫困户中组建森林巡山护林队,每位成员的任务就是在自家方圆2公里的范围内开展巡护,每年可增收约1万元。张兴国表示,参加到生态护林员队伍中的村民越来越多,光是他管的就有3支巡山队,共计70多人。
如今,耿达镇又形成了另一条新规:全镇农户房前屋后的绿植,无论私有公有,要进行砍伐必须先报请村委会,并交由林业保护站审批同意后,在林业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才能进行。这项制度实施至今,几乎没有一户人申请,也未发生过私砍滥伐的情况。
原标题:美丽四川的四个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