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企欠薪被全国总工会列入拖欠劳动报酬十大案例

07.08.2015  18:45

建筑公司今日将付清工资欠款 65.78 万

8月5日,全国总工会公布了 2015 年上半年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10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欠薪案“榜上有名”。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获悉,今日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支付完毕所欠农民工的工资欠款,共计65.78万元。

案情回顾

公司拒不承认欠薪事实

2012年,史华明、刘国全等100余名同乡在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园区的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飞项目部工地务工。2013年9月工程结束后,该公司仍有65.78万元劳务工资未按时结算,牟飞、刘国全、周洪梅、史华明等8人代表百余农民工长时间索要工资无果。

2014年1月他们向工会求助,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园区工会联合会主席、泸州市总工会公职律师邓朝耘全面了解情况后决定为农民工们提供法律援助。邓朝耘多次找到该公司和中飞项目部,要求依法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拒不承认欠薪事实。

2014年8月,史华明等以追索劳务报酬为由,将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中飞项目部全权代理人银洪贵告上法庭。2015年3月23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依法判决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欠款共计65.78万元。

目前,该公司欠薪案件在工会法律援助律师的介入下已进入执行阶段。泸州太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已承诺,在2015年8月7日前付清所欠农民工工资款。

为何典型

时间长、人数多、路曲折

昨日,记者联系上法援律师邓朝耘,邓朝耘告诉记者,本案过程非常曲折,太昌公司实际已将工程款打给银洪贵,但银洪贵并未将工资支付给农民工。而就在农民工将银洪贵及太昌公司起诉的过程中,银洪贵去世了,最终农民工只能向公司“讨债”。

“该案的特点是涉及时间长,人数多,民工维权的道路也十分曲折。”律师邓朝耘告诉记者,该案前后共经过4次开庭,反复调查取证,终于为民工讨回了应得的工资。“在本案中,我们发现,其中有民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这也为后期的讨薪增加了一些难度。”因此,邓朝耘提醒,农民工在务工时,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注意保留证据,如工资条、录音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肖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