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房漏水租客跑了 楼下住户索赔无果电焊封门

23.01.2014  13:49

  在达州万源市一小 区,因楼上漏水,将楼下住户黄女士家房屋淋湿,黄女士一气之下请人用电焊封闭楼上住户房门 ,一封 就长 达11个多月。“楼上的水漏到我家里了,他们必须要赔偿我家损失。

  目前,通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商,赵女士适当赔偿了黄女士部分损失,并放弃自己的损失赔偿请求。

  楼上住房漏水 楼下住户封门

  据了解,楼上住户赵女士,自从离异后,自己养育3个女儿,为了生活,她把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自己则带着女儿到西安务工。将房子出租后,租客在房内生活,多次将厨房的积水漏到楼下黄女士家中,楼上楼下的,租客和黄女士相互几句好话一说,简单协商赔偿了事。

  然而2013年搬来新的租客,不小心又将水漏到黄女士家里,听说黄女士要其赔偿损失,立即将房门钥匙转交给赵女士的亲戚,自己悄悄离开了。

  “家里都被‘淹’了,居然没人出面赔偿损失。”黄女士见楼上住户无人出面解决问题,又联系不上房主,为避免上面继续漏水,黄女士找来了物管和派出所的人把赵女士家的门打开,将其屋内漏水处的隐患排除,并请人烧电焊将赵女士的房屋大门“封死”,贴上告示和自己的联系电话。

  没几天,赵女士的亲戚得知后,电话里告知她这一情况,从外地赶回万源的赵女士立即向黄女士赔礼道歉。可双方没说几句话,就吵了起来。

  “这名租客一没留电话号码,二没留身份信息,三没写租房合同,我怎么找得到人嘛。”赵女士看着自己的家门被封,无奈之下,拨打了110报警。黄女士觉得自家房屋多次被淹,要求赵女士赔偿8000元损失,才将房门打开。此后,赵女士和黄女士为此事,多次发生抓扯,闹至派出所。随后,赵女士回到了西安。

  法院调解纠纷 房门终于打开

  房门一直被封着,5个月后,赵女士又回到万源,想看看自己的房子。然而,见着了黄女士又一阵争吵,到了派出所还互相抓扯,民警进行了制止和劝阻,经协商仍无结果。11个月后,赵女士得知自己屋里厕所的水管爆裂,请人强行将房门打开,并叫自己的亲戚去照看房屋。随后,还要求黄女士赔偿相关损失。

  黄女士见赵女士不愿赔偿损失,遂一纸诉状将其告至万源市人民法院。“我拖儿带女在西安务工,生活艰辛,多次被她欺负却还成为了被告。”赵女士拿着法院的传票说道。法院决定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这起因房屋漏水而引发的积怨较深的民事纠纷。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指出赵女士是房屋的所有人,黄女士的损失虽然是租房人造成,但租房人的具体情况,赵女士作为房主均不明了,赵女士有管理好房屋的义务,给黄女士造成的损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赔偿。自己的房门被封,以及因此引起的水管爆裂造成的损失,亦可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黄女士房屋被水淹造成的损失客观存在,但应当得理让人。

  近日,法官通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商,赵女士适当赔偿了黄女士部分损失,并放弃自己的损失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