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391家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

21.11.2013  11:40
核心提示:国家质检总局20日对外公布2013年新增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名单,包括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391家
国家质检总局20日对外公布2013年新增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的出口企业名单,包括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391家企业入围。

      据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企业申请,经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查,质检总局核准,2013年新增391家出口企业符合《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等的规定,获准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具体企业名单可在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于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加工贸易企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核准,对其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

      《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要求申请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应当具备一系列条件:具有良好信誉,诚信度高,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已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出口货物质量长期稳定,2年内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1年内无违规报检行为;2年内未受过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等。